9月9日上午,焦桥镇参加全民健身广场舞大赛的9支队伍在大赛现场收到了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印有《广场舞文明公约十二条》的牌匾。
所谓公约,是参与制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。自2014年焦桥镇第三届广场舞大赛开始,焦桥镇就提出了《广场舞文明公约十二条》,并将该公约在各个文化广场宣传栏悬挂公示,号召参与广场舞的群众自觉遵守;同时划定各村广场舞活动范围,控制好音乐音量,尽量避免扰民,让健身与文明同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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